国务院常务会议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的话音还未落,19日上午,四部委就立即执行来齐发声: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四部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目前社保征收的地区还是已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都要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社保费税务征收之后,对于不同企业的欠费情况需分别对待,对于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欠缴行为应该给予严格处罚,但对于较为普遍存在的低基数缴纳社保的企业,则不应该跨年度“追溯过往”,以给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9月以来,社保改征收到了决策层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召开的两次常务会议都将此作为重要议题,既9月6日的常务会议提出“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之后,18日的常务会议又明确提出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当前各地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着力于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对于社保税务征收最担心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明年改革之后,很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的企业“不得不”按照真实工资来交,这将加重企业的用工成本;二是担忧税务部门会对历史欠费进行清剿。
历史欠费是比提高社保基数更让企业忧虑的问题。从目前地方的情况来看,无论是税务征收的地区还是社保征收的地区,都出现了向企业追缴超过十年以上社保费、追缴金额高达上百万的案例。
为了缓解企业的这种担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四部委答记者问表示,无论是正在划转的地区还是已经税务征收的地区,都不得自行开展清欠工作。
对于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地方,四部委要求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征管职责划转。
对于已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四部委也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确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稳。
四部委还表示,统一社保费征收主体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他们将认真进行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47264亿元、17392亿元、5712亿元、1734亿元、558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现行省级统筹基础上,还将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重点缓解少数困难省份的基金收支压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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